近日,《山西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創新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發布。《意見》提出,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為核心,以促進科技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為重點,充分發揮科技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調整經濟結構中的支撐引領作用,緊緊圍繞實現高碳資源低碳發展、黑色煤炭綠色發展、資源型產業循環發展等提供科技支撐,加快創新型山西建設。
《意見》共7部分21條。總體目標是,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創新體系,研發經費占地區生產總值比例、科技進步貢獻率和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全國平均水平,自主創新能力大幅提高,煤炭與煤層氣綠色高效開采及清潔高效利用關鍵技術與裝備達到全國領先水平,創新型山西建設取得成效。
《意見》提出要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著力布局一批科技重大專項。到“十二五”末,全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7%—8%。圍繞煤炭高效清潔利用、煤層氣開發利用、先進裝備制造及新材料、節能環保、現代農業和社會民生等領域,布局實施一批科技重大專項和示范工程。到“十二五”末,打造3—5個“育繁推一體化”現代農作物種業集團。
《意見》出臺了鼓勵科技人員創新創業的優惠政策。高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企事業科技人員創辦、領辦或合辦科技型企業的,3年內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職稱,檔案工資正常晉升。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到企業兼職,并擔任首席專家或首席工程師。科技人員到企業兼職可以計入專業工作經歷,在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時優先予以考慮。支持和鼓勵企業技術帶頭人、技術骨干到高校、科研院所擔任導師、教授。允許和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前提下在職創業,其收入歸個人所有。允許和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員以其專利技術入股或科研成果參股,科技人員的專利技術或科技成果作價出資最高可占注冊資本的70%。
《意見》提出了促進科技創新的強有力保障措施。加大財政對科技創新的投入力度,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將科學技術經費作為財政預算保障的重點,省級財政用于科學技術經費的增長幅度,應高于省級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幅。“十二五”末,省級財政一般預算支出中,科學技術經費支出所占比例應達到全國地方平均水平。設區的市、縣(市、區)財政科學技術經費支出在本級財政一般預算支出中,所占比例應當達到國家科技進步考核指標要求。各級財政投入的科技經費任何部門都不準挪用、不準截留、不能有名無實,確保專款專用。
為進一步提高山西協同創新能力,《意見》提出要加快推進太榆科技創新城建設。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開放合作、創新驅動,綠色低碳、生態宜居”的建設原則,充分發揮集聚、創新、孵化、輻射功能,積極推動大項目落地。將其打造成為全省科技創新的戰略支點、產業轉型的制高點、太原都市區建設及太榆同城化的突破口、國家綜改試驗區政策創新的試驗田。